保险资管公司监管评级办法新鲜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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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银保监会发布《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监管评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进一步加强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机构监管和分类监管,促进资产管理行业合规稳定运行和优质发展,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办法》共五章二十三条,主要从公司治理与内控、资产管理能力、全面风险管理、交易与运营保障、信息披露等五个维度指标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综合评分。根据评级结果,监管部门将在市场准入、业务范围、产品创新、现场检查等关键领域,针对不同公司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
自2003年第一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以来,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目前已设立28家机构,受托管理70%以上的保险资金,资产管理规模近15万亿元。
中国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重大资产配置、长期资金管理、固定收益投资等方面的能力和影响力逐步提升,形成了鲜明的核心优势,成为中国金融市场的重要力量。同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机构性质、管理方式、委托规模、投资能力和市场化程度上存在明显差异。
本《办法》所称分类监管,是指监管部门根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评级结果,在市场准入、监管措施、监管资源配置等方面区别对待不同类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政策。
“借鉴国内外金融机构分类监管的相关经验和做法,建立和实施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监管评级体系,根据评级结果在市场准入、业务范围、产品创新、现场检查等关键领域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较强的可操作性。”上述负责人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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